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迦行文化芳疗师培训孕妇使用精油禁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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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花
花开3朵 Rank: 3Rank: 3
jxwh2018 发表于 2018-12-11 20:54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品质好的精油可经专家或厂家的说明,适量口服。但不是所有精油都可内服,而且坊间精油良莠不齐,如果无法判定精油好坏,最好不要口服。
精油3.jpg
  孕妇、或是患有气喘,癫痫等病症的病人应该避免使用某些种类的精油、一岁以内的婴儿不适用于芳香疗法。

  精油使用时不要一次使用过多量的精油,注意只要使用能够达到效果的最小量就够了。同一种精油不能持续使用十个星期。

  孕妇可将精油一滴在脚底或是2-3d精油的温水泡澡(芳香泡药时约用三~四滴精油份量,以基底油稀释后,再加入洗澡水)。

  局部按摩时,只能使用微量,而且要经过稀释的步骤(按摩时,精油只能含按摩油中的1~2%。如果曾经流产,则上述的精油绝对不要使用)。

  怀孕时不能使用的精油

  罗勒、桦木、雪松、快乐鼠尾草、丝柏、天竺葵、牛膝草、茉莉、杜松、马郁兰、没药、肉荳蔻、薄荷、迷迭香、龙艾、百里香。

  怀孕前三个月不能使用的精油

  洋甘菊、天竺葵、薰衣草、玫瑰,这类精油都有些雌激素的作用,浓度高的情况下较易引起初期的出血或先兆性流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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