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快捷登录

查看: 4784|回复: 8

请教各位仙女大神!薰衣草单方精油是不是不能直接上脸

[复制链接]

238

回帖

41

听众

2830

小花
花开5朵 Rank: 5Rank: 5
ljh0312 发表于 2017-12-30 20:07:4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我妈皮肤过敏,源于内分泌失调,这两年基本好了,只是脸上留下了几块斑,双十一我买了点薰衣草单方精油和茶树单方精油,混合在一起,加入自己做的薰衣草纯露里,结果我妈用了,严重过敏!请教各位仙女,薰衣草单方精油怎样用




上一篇:墨红和蓝莲花纯露可以混合着用吗?
下一篇:桂花,养阴润肺,对预防秋冬皮肤干燥十分有效
楼主热帖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9591

回帖

5746

听众

3万

小花
超级版主 Rank: 12Rank: 12Rank: 12
cynthia37279 发表于 2017-12-31 09:09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精油不溶于水,不能加入纯露中使用,不溶的精油容易导致局部浓度太高而灼伤。她估计不一定是对薰衣草和茶树精油过敏,只是这样加入水中,精油浓度太高,灼伤皮肤而已,如果需要使用,以后还是加入基础油中,2%浓度稀释使用吧~此外,这两款精油,对于色斑,不算很对症哈~淡斑不是最佳选择。
用精油来娇宠肌肤,用手作去温暖内心,愿我们做一个从外到内都精致的女子!gong众号:别样芳香■wei■信:55705915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

回帖

1

听众

43

小花
花开1朵 Rank: 1
┍唐小葵Оtw 发表于 2018-1-2 14:49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好的精油一般是不溶于水的,一般能溶于水的都可能加了化学添加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

回帖

1

听众

43

小花
花开1朵 Rank: 1
┍唐小葵Оtw 发表于 2018-1-2 14:54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其实我觉得薰衣草的精油一般来说还是不容易过敏的,如果皮肤太脆弱的话,我觉得使用的时候可以用椰子油稀释,不知道你用的哪个牌子的精油,好心的提醒一句,有的精油只能熏香使用,擦脸的最好买专业点的!已经过敏了,先停止使用,去医院看看吧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8

回帖

4

听众

487

小花
花开2朵 Rank: 2
mn_guizi 发表于 2018-1-2 15:01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薰衣草精油如单用于皮肤上只能是小面积点涂,如大面积使用必须用基础油稀释后用。另外熏衣草精油祛印不祛斑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

回帖

1

听众

15

小花
花开1朵 Rank: 1
植研希 发表于 2018-1-4 14:05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用了精油不能用爽肤水,要不然会过敏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38

回帖

41

听众

2830

小花
花开5朵 Rank: 5Rank: 5
 楼主| ljh0312 发表于 2018-1-10 10:41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仙女们,我学习了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38

回帖

41

听众

2830

小花
花开5朵 Rank: 5Rank: 5
 楼主| ljh0312 发表于 2018-1-11 21:02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cynthia37279 发表于 2017-12-31 09:09
精油不溶于水,不能加入纯露中使用,不溶的精油容易导致局部浓度太高而灼伤。她估计不一定是对薰衣草和茶树 ...

特别感谢专业答复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7

回帖

2

听众

1186

小花
花开3朵 Rank: 3Rank: 3
真诚对真诚 发表于 2018-1-12 00:06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cynthia37279 发表于 2017-12-31 09:09
精油不溶于水,不能加入纯露中使用,不溶的精油容易导致局部浓度太高而灼伤。她估计不一定是对薰衣草和茶树 ...

赞同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关注小香网
X
扫描微信公众号 「小香真精油」 进口柠檬精油10ml 试用

小香玩精油APP 1000+精油配方

QQ|首页|精油使用|Archiver|Sitemap|Sitemap1|Sitemap2|Sitemap3|

粤公网安备 44049002000813号     粤ICP备12029381号

GMT+8, 2024-12-23 10:19 , Processed in 0.048417 second(s), 38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